为了维护住宅小区的整体环境和秩序,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公共安全,特制定本装修管理规定。请所有住户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一、装修申报与审批
1. 凡需进行室内装修的住户,须提前向物业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详细的装修方案及施工计划。
2. 物业管理处将在接到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工。
二、施工时间限制
1. 装修施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上午9:00-12:00为允许施工时间,其余时段禁止施工。
2. 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全天禁止施工。
三、噪音控制
1. 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噪音污染,避免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
2. 使用电钻、切割机等高噪音设备时,需采取降噪措施,如铺设隔音垫或使用吸音材料。
四、垃圾处理
1. 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不得随意丢弃在公共区域。
2. 生活垃圾应分类投放,严禁混入建筑垃圾中。
五、消防安全
1.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保持通道畅通。
2. 禁止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六、违规处理
1. 对于未按要求申报或超时施工的行为,物业管理处将责令停工整改,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相应罚款。
2. 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1.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施工安排,请提前与物业管理处沟通协调。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处所有。
希望广大住户能够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
日期:2023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