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机关单位日常考勤制度1
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的工作秩序,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上下班时间、请假流程、迟到早退处理办法等具体规定,以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管理的有序进行。
一、工作时间安排
机关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全体员工需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获得批准。
二、请假流程
1. 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请假的,应至少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直接上级审批后方可休假。
2. 病假:员工因身体不适需请假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并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3. 婚丧假:员工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享受婚丧假待遇,具体天数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迟到早退处理
对于迟到或早退的行为,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 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含)以上的,将给予书面警告;
- 累计达到五次(含)以上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汇总上报人事管理部门。
以上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希望全体职工能够认真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
请根据实际需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希望这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