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校园内LED电子显示屏的使用管理,提升信息传播的质量和效率,同时确保设备的安全与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莲池小学范围内所有LED电子显示屏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校门口、教学楼大厅、会议室等场所设置的各类LED屏幕。
二、管理职责
1. 总负责人:由学校信息技术部门主管负责统筹协调LED电子显示屏的整体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维护、更新及信息发布审核等。
2. 操作人员:指定专人担任操作员,负责具体的信息发布工作,需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 监督小组:成立由德育处、教务处等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定期检查显示屏的运行状态,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信息发布原则
1. 时效性:所有发布的文字、图片或视频内容必须具有较高的时效性和实际意义,避免冗长或无关紧要的信息占据屏幕资源。
2. 准确性:任何发布的信息都应经过严格审核,确保内容真实、客观、合法合规。严禁出现虚假宣传、不当言论等内容。
3. 美观性:设计上应简洁大方,字体大小适中,颜色搭配和谐,以保证最佳视觉效果。
四、操作规范
1. 开机与关机:每日早晨8点前开启显示屏,放学后关闭。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使用时间,须提前申请批准。
2. 内容上传:所有内容需通过指定平台提交,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才能发布。禁止未经许可擅自修改或删除已发布的内容。
3. 故障报修:一旦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如黑屏、闪烁等),应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检修,不得自行拆卸修理。
五、安全措施
1. 定期对显示屏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因设备老化引发安全事故。
2. 建立应急预案,在遇到突发状况时能够迅速响应,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六、奖惩机制
1. 对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且表现突出的操作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2. 凡违反本制度导致不良后果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莲池小学所有。未来若需修订,则另行通知。
通过以上管理措施,我们期望能够充分发挥LED电子显示屏的功能作用,为全校师生提供一个更加便捷高效的信息交流平台。同时也希望全体成员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好这一重要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