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企业在生产、检修、维护等过程中涉及的所有受限空间作业活动。受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第三条 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安全。
第四条 本规程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
第六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受限空间作业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作业计划制定、风险评估、安全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 作业负责人在作业前需对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到位,并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
第八条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安全教育培训,熟悉作业流程和应急处理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三章 作业许可与审批
第九条 所有受限空间作业都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作业。
第十条 办理作业许可证时,需提交详细的作业方案、风险分析报告以及相应的安全措施清单。
第十一条 审批部门应对提交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必要时可安排现场勘查,确保所有安全条件得到满足后方可签发作业许可证。
第四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二条 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测,确保氧气浓度符合标准,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处于安全范围内。
第十三条 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积聚。
第十四条 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避免无关人员误入作业区域。
第十五条 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如呼吸器、防毒面具、急救箱等。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十六条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第十七条 发生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八条 应急救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能够迅速有效地实施救援行动。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受限空间作业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规程的行为,将依据公司规章制度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二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本规程内容,由安全管理部门提出修改建议,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通过上述规程的实施,旨在全面提升企业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权益,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