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学习和职业发展中,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至关重要。对于准备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司法考试)的考生而言,合同法作为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试中的重点和难点之一。本文旨在通过整理部分典型试题及其答案,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核心知识点。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道关于要约与承诺的基本题目:
【例题】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封电报称:“本公司有某型号设备50台,每台售价1万元人民币,若贵公司有意购买,请于收到本通知后一周内回复。”乙公司在第三天以传真方式表示愿意按此条件购买20台设备。请问,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下列哪种情形?
A. 要约 B. 承诺 C. 新要约 D. 要约邀请
正确答案为C. 新要约。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时,该行为被视为新的要约。
接下来是一道涉及合同成立条件的问题:
【例题】张某与李某口头约定由张某将一批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并约定运费为2000元。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事后,因运费支付问题发生争议。请问,此合同是否成立?
答案:此合同成立。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只要具备相应的标的物、数量等基本要素,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则合同即告成立。
此外,在实际案例中还常常遇到有关格式条款效力的问题:
【例题】某商场在其销售的商品包装上标注了如下免责条款:“顾客在购买本商品后,如发生任何意外伤害,商场概不负责”。顾客王某在购买商品后不幸受伤,遂诉诸法院要求赔偿。请问,该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答案:该免责条款无效。按照《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以上仅是众多考点中的几个示例。为了取得理想的成绩,考生们还需系统复习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结合历年真题进行练习,同时关注最新修订的法律动态。希望上述内容能为广大备考者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请注意,本文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学习之用,并非权威解读。具体法律适用请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