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陈太丘与友期行,期日中。过中不至,太丘舍去,去后乃至。元方时年七岁,门外戏。客问元方:“尊君在不?”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友人便怒曰:“非人哉!与人期行,相委而去。”元方曰:“君与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则是无信;对子骂父,则是无礼。”友人惭,下车引之。元方入门不顾。
注释:
1. 陈太丘:即陈寔(shí),字仲弓,东汉时期颍川许县(今河南许昌)人。
2. 尊君:对别人父亲的一种尊称。
3. 家君:对自己父亲的谦称。
4. 引:拉,这里有招呼、邀请的意思。
翻译:
陈太丘和朋友约好一起出行,约定的时间是正午。到了正午朋友还没有来,陈太丘就先行离开了,离开之后朋友才到。当时陈太丘的儿子元方只有七岁,在门外玩耍。朋友问元方:“你父亲在家吗?”元方回答说:“等您很久都没来,他已经先走了。”朋友听后生气地说:“真不是人啊!和别人约好同行,却丢下我一个人就走了。”元方回应道:“您和我父亲约定的是正午见面,您到了正午还没来,这就是没有信用;当着我的面责骂我的父亲,这是不讲礼貌。”朋友感到十分惭愧,想要下车向元方表示歉意,但元方头也不回地走进了家门。
这篇短文通过讲述一个小故事,强调了诚信和礼仪的重要性,同时也展现了少年元方的聪明机智以及他对于父母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