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公司内部招待费的管理与报销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因公开展业务活动所产生的招待费用报销事宜。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因工作需要进行客户接待、商务洽谈、合作伙伴交流等活动时产生的餐饮、礼品等招待支出。非公务性质的个人消费不得纳入招待费报销范畴。
二、审批流程
1. 申请阶段
凡需发生招待费用的员工,在事前应填写《招待费申请单》,明确接待对象、目的及预计金额,并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如涉及重大金额或特殊事项,还需经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
2. 执行阶段
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招待活动。活动中应注意控制成本,避免浪费,并保留相关票据作为报销依据。
3. 报销阶段
活动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申请人须将实际发生的发票及相关凭证提交至财务部门进行审核。未按时提交者,原则上不予报销。
三、报销标准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惯例,设定以下招待费报销标准:
- 餐饮费用:每人每次不超过人民币500元;
- 礼品费用:单次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元;
- 其他杂费:视具体情况由总经理裁定。
超过上述限额的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获得书面批准方可执行。
四、票据要求
所有报销票据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国家税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 发票抬头应为公司全称;
- 必须注明具体日期、项目名称及单价等信息;
- 对于大额支出,还需附上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五、监督机制
为保证制度的有效落实,公司将定期对招待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审计。发现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可参照公司其他相关规定处理。
通过严格执行本制度,我们期望能够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同时营造更加廉洁自律的企业文化氛围。希望每位同事都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