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中心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幼儿园食堂内所有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储存、使用和管理活动。
二、食品添加剂的定义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
三、基本原则
1. 合法合规: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非法添加物。
2. 适量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量和使用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避免过量。
3. 透明公开:在食堂显著位置公示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和使用情况,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食品添加剂的采购与验收
1. 供应商资质审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并定期评估供应商的信誉和产品质量。
2. 进货查验:对每批食品添加剂进行严格检查,包括产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合格证等,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
3. 入库登记:建立详细的入库记录,包括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五、食品添加剂的储存与管理
1. 专用仓库:设立专门的食品添加剂仓库,保持干燥、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
2. 分类存放:按照不同种类的食品添加剂分类存放,避免混淆。
3. 专人负责:指定专人负责食品添加剂的日常管理和发放,确保账实相符。
4.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库存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和有效期,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的产品。
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范
1. 培训教育: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严格记录: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时,需详细记录使用日期、品种、用量等信息,便于追溯。
3. 监督抽查:由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定期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应急处理措施
1. 应急预案:制定食品添加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处理流程。
2. 快速响应:一旦发现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或存在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3. 报告机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并配合调查处理。
八、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九、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中心幼儿园所有。如有修改或补充,将以正式文件形式公布。
通过严格执行本制度,我们有信心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让每一位家长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