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唐仲英基金会资助项目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助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唐仲英基金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唐仲英基金会资助的所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疗、文化、公益等领域。
第三条 唐仲英基金会资助项目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 项目申请与审批
第四条 申请资助的项目需符合唐仲英基金会的宗旨和目标,具有明确的社会效益和公益性。
第五条 申请单位需提交详细的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背景、目标、实施方案、预算等内容,并承诺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助资金。
第六条 唐仲英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项目进行评估,评审结果将及时通知申请单位。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七条 资助资金由唐仲英基金会直接拨付至受资助单位账户,受资助单位需设立专门账户用于项目资金的管理。
第八条 受资助单位需定期向唐仲英基金会报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基金会的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 资助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如发现违规行为,唐仲英基金会有权追回已拨付的资金。
第四章 项目实施与验收
第十条 受资助单位需按照批准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十一条 唐仲英基金会将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
第十二条 项目完成后,受资助单位需提交总结报告,唐仲英基金会将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估。
第五章 监督与奖惩
第十三条 唐仲英基金会将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资助项目的合规性。
第十四条 对于表现优秀的受资助单位和个人,唐仲英基金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唐仲英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本办法,须经唐仲英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唐仲英基金会
年 月 日
以上管理办法旨在保障唐仲英基金会资助项目的规范化运作,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希望各受资助单位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