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加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二、加班原则
1. 必要性原则:加班应基于工作需要,不得随意安排。
2. 效率优先原则: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合理分配任务等方式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加班。
3. 公平性原则:加班安排应公平合理,不得因个人关系或职位高低而区别对待。
三、加班申请与审批
1. 申请流程:
- 员工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说明加班原因、预计加班时长等内容。
- 部门主管对加班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
2. 审批权限:
- 加班时长在4小时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审批;
- 加班时长超过4小时的,需经人力资源部复核并报总经理批准。
四、加班补偿
1. 调休:对于加班时间,公司将优先安排调休,具体调休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 加班工资:如无法安排调休,则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具体标准如下:
- 工作日加班:按基本工资的150%计算;
- 周末加班:按基本工资的200%计算;
-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基本工资的300%计算。
五、加班记录与监督
1. 各部门需建立详细的加班记录台账,定期汇总上报人力资源部。
2. 公司将不定期抽查加班情况,确保加班记录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六、违规处理
1. 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2. 如发现虚假加班记录或其他违规行为,公司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2. 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们希望每位员工都能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保持良好的工作与生活平衡。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希望这篇内容能够满足您的需求,如有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