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改革试点,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质量,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力争在试点地区实现审批时间大幅缩短,企业办事更加便利,市场活力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精简审批环节
全面梳理现有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或重复的审批环节,优化整合审批流程。对于可以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问题,不再设置前置审批条件。同时,探索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机制,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
(二)创新审批方式
推广使用电子政务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加快数据共享与信息互通,打破部门间壁垒,确保信息实时更新和准确传递。鼓励采用数字化手段进行项目管理和监督,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完善监管标准和程序。加强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建设作用,对诚信守法的企业给予更多支持。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试点地区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改革政策内容及其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组织专题培训活动,帮助相关人员熟悉掌握新规定新要求。
(三)注重总结经验
定期收集整理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成功案例,并及时向上级报告进展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优化政策措施,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请各地结合自身特点认真组织实施本通知精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试点任务。相信通过不懈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取得显著成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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