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本人(原告),现年XX岁,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户籍所在地为XXXXXXXXXXXXX,目前居住于XXXXXXXXXXXXX。因与被告(姓名)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一、双方基本情况
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登记结婚,婚后育有子女一名,姓名为XXXX,现年XX岁。由于婚前缺乏深入了解,婚后发现彼此性格差异较大,难以沟通交流,导致夫妻关系逐渐恶化。
二、离婚理由
1. 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在婚前了解不够深入,在婚后才发现彼此价值观存在巨大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2. 家庭矛盾频发:婚后生活中,双方常因琐事发生争执,未能妥善解决家庭矛盾,致使感情进一步恶化。
3. 缺乏有效沟通:双方长期处于冷战状态,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导致感情日益疏远。
4. 被告过错行为: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严重过错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忠、家暴等,严重伤害了原告的感情和身心健康。
三、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
1. 财产分割: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一套,位于XXXXXXXXXXXXX,面积为XXX平方米,产权登记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此外,双方还拥有其他共同财产若干,具体清单如下:
- XXXXXXXXXX
- XXXXXXXXXX
- XXXXXXXXXX
2. 子女抚养:原告愿意承担子女的主要抚养责任,被告需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方式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定。
四、诉讼请求
1. 请求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2. 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 请求依法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事宜。
五、证据材料
1. 原被告结婚证复印件;
2. 双方身份证明文件;
3. 子女出生证明;
4. 房产证复印件;
5. 相关证据材料(如被告过错行为的证据等)。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特此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审理并作出公正裁决。
此致
敬礼!
具状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以上内容仅为示例性质,实际撰写时需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并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合法。希望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解决问题,维护家庭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