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证明,本校学生李华,男,现年18岁,系我校高三(5)班的学生。该生于2019年9月进入我校就读,并在本校完成了初中学业。在校期间,李华同学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态度认真,成绩优异,在班级中表现突出。
此外,李华同学还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曾获得校级演讲比赛一等奖及市级志愿者服务先进个人称号。他热心公益,乐于助人,是同学们的好榜样。
特此证明!
校长签字:_________
学校盖章:_________
日期:2023年4月1日
请注意,以上内容为虚构示例,仅用于说明如何撰写一份学校证明文件。实际使用时,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真实有效的学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