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进教育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能,提升工作效率,昌邑市教育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各科室的职责进行了合理划分和明确界定。通过科学合理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服务教育教学发展大局。
一、办公室
负责全局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包括文件收发、会议组织、信息报送、对外联络及后勤保障等工作。同时承担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相关任务,是协调内外关系的重要枢纽。
二、人事科
主要负责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人员编制管理、职称评审、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及教育培训等事项。承担教师招聘、考核、奖惩等人事相关工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基础教育科
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等基础教育阶段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指导学校教学改革,推动课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工作。
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统筹管理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社区教育工作,指导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管理,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终身教育体系构建。
五、计划财务科
负责教育经费的预算编制、资金使用监管及财务管理工作。协助落实教育项目资金,监督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六、安全稳定科
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安全、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平安校园建设,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七、督导室
负责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教育督导评估,检查学校办学行为、教学质量、师资队伍等方面情况,提出整改建议,推动教育质量持续提升。
八、教研室
组织开展教学研究、课题实验、教师培训及教学资源开发等工作,指导学校教学实践,提升教师专业素养,促进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提高。
九、招生考试中心
负责各类教育考试的组织与实施,包括中考、高考、成人高考等,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规范考务管理,保障考生权益。
十、信息化办公室
负责教育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推动“互联网+教育”融合发展,建设智慧校园,提升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数字化水平。
通过以上科室的职责划分,昌邑市教育局实现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为推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各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为打造优质教育环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