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本制度旨在建立科学、高效、规范的安全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在发生涉及学生安全的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相关责任人和家长通报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带来的影响和损失。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在校学生,涵盖日常学习生活中的各类安全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学生意外伤害、突发疾病、心理异常、校园欺凌、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火灾隐患等可能对学生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情况。
二、信息通报原则
1. 及时性:一旦发现或接报涉及学生安全的信息,须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
2. 准确性: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客观,不得隐瞒、虚报或误报。
3. 保密性:涉及学生隐私的信息应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对外泄露。
4. 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明确职责,确保信息传递顺畅、责任落实到位。
三、信息通报流程
1. 信息采集: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保安等一线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巡查与信息收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2. 初步核实: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信息后,应及时进行核实,确认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
3. 分级响应: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分为一般事件、较大事件和重大事件三个等级,分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机制。
4. 信息通报:根据事件级别,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家长及上级主管部门,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5. 后续跟进:对事件进行持续跟踪,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归档。
四、责任分工
1. 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和信息反馈,是第一责任人。
2. 德育处/安保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与通报工作。
3. 校领导:对重大安全事件负总责,负责决策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 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及时提供学生相关信息,共同维护学生安全。
五、监督与考核
学校将定期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对未履行职责或存在失职行为的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鼓励师生积极举报安全隐患,对提供重要信息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年级、各班级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通过建立健全的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不仅能够提升学校的应急管理能力,也有助于增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