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增强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效率,切实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就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基层治理在推进乡村振兴、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共建共治共享”目标,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二、健全组织体系,夯实治理基础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鼓励村(社区)探索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各乡镇(街道)要注重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同时,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等群体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工作,不断壮大基层治理力量。
四、强化信息化支撑,推动智慧治理
依托“互联网+政务”平台,加快基层治理数字化建设,推动数据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提升基层治理的精准度和响应速度。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基层治理的科学决策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五、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县政府将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约谈整改。
请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切实把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为建设美丽幸福新芦山提供坚实保障。
特此通知。
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