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制度】为了规范图书馆的管理,保障图书资源的合理使用,提高图书的流通效率,同时为读者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和借阅服务,特制定本《图书借阅制度》。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馆注册的读者,包括学生、教师及社会公众。
一、借阅对象与权限
1. 本馆实行实名登记制度,读者需凭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工作证或身份证)办理借阅卡。
2. 不同类型的读者享有不同的借阅权限。例如,学生可借阅书籍数量一般为5册,教师可借阅10册以上,具体以图书馆规定为准。
3. 社会公众需通过预约或申请的方式获得借阅资格,并遵守相关限制。
二、借阅流程
1. 读者可通过图书馆网站、自助借阅机或人工窗口进行图书借阅。
2. 借阅时需出示本人借阅卡,并核对所借图书信息,确保无误。
3. 每本书的借阅期限一般为28天,到期前可通过线上系统办理续借手续,最多可续借一次。
三、归还与逾期处理
1. 图书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逾期未还者将按日收取滞纳金。
2. 若图书丢失或损坏,读者应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3. 逾期未还超过一定期限的读者,将被暂停借阅权限,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四、图书使用与保管
1. 读者在借阅期间应妥善保管图书,避免折页、涂写、撕毁等行为。
2. 图书不得带出馆外,特殊情况下需经管理人员批准。
3. 馆内阅览区禁止携带食物和饮料,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五、其他规定
1.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2. 读者应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阅读氛围。
通过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不仅能提升图书馆的服务质量,也能增强读者的责任意识和文明素养,营造一个更加有序、高效的学习与阅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