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的整体水平,确保绿化景观的美观性、生态性和可持续性,规范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养护质量与效率,特制定本《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城市各类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带、公园景区及单位附属绿地等区域的日常养护与管理。
本考核办法以科学、公正、公开为原则,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从绿化养护工作的内容、标准、责任分工、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旨在推动园林绿化养护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常态化。
一、考核内容
1. 绿化植物养护:包括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的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等日常管理工作。要求植物生长良好,无明显枯死、病虫害现象。
2. 绿地整洁度:保持绿地内无垃圾、杂物,及时清理落叶、杂草,确保绿化区域环境整洁有序。
3. 设施维护:对绿化区域内的人行道、护栏、灌溉系统、标识牌等配套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4. 安全与应急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及时采取加固或移除措施,防止倒伏、断裂等事故的发生;在恶劣天气或突发事件中,迅速响应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二、考核方式
1. 日常巡查:由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定期对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记录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2. 季度评估: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评估,结合日常巡查结果、群众反馈、养护单位自评等方式,全面衡量养护成效。
3. 年度考核:年终对各养护单位进行综合评分,作为绩效评定、奖惩依据。
三、责任分工
1. 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考核标准、组织实施考核、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2. 养护单位:按照考核要求开展日常养护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与评估。
3. 社会监督:鼓励市民通过投诉、建议等方式参与绿化养护监督,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奖惩机制
1. 对考核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先进、树立典型。
2. 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扣减经费等处理,严重者取消养护资格。
本《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是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的重要举措,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推动绿化养护工作向精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全面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