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召回管理制度(20201022083328)x】为保障师生饮食安全,规范学校食堂在发现不合格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时的处理流程,确保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处理,特制定本《学校食堂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内所有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中涉及的食品召回管理。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旨在建立科学、规范的食品召回机制,确保一旦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能够迅速采取措施,防止问题食品继续流通,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内部所有食品的召回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食材、半成品及成品食品。
二、职责分工
1. 食堂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实施食品召回工作,监督相关流程的执行情况。
2.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第一时间上报并启动召回程序。
3. 采购人员:配合提供食品来源信息,协助追溯问题食品的批次及供应商信息。
4. 后勤管理部门:协助落实召回后的处置工作,确保问题食品妥善处理,防止二次流通。
三、食品召回的条件
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立即启动食品召回程序:
1. 食品存在明显的感官异常,如变质、异味、霉变等;
2. 食品经检测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 食品包装破损、标签不清或过期;
4. 有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需对相关食品进行排查;
5. 其他可能对师生健康造成影响的情况。
四、食品召回流程
1. 发现与报告:任何人员在发现可疑食品后,应立即向食品安全管理员或食堂负责人报告。
2. 初步调查: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在第一时间对问题食品进行确认,并记录相关信息。
3. 启动召回:确认存在问题后,由食堂负责人下达召回指令,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 信息登记:详细记录召回食品的名称、数量、批次、来源及处理方式。
5. 处理与销毁:问题食品应单独存放,不得再进入销售或加工环节,由专人负责销毁或退回供应商。
6. 后续跟踪:对召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原因并制定改进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记录与存档
所有食品召回过程必须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发现问题的时间、责任人、处理方式、销毁记录等,相关资料应妥善保存,以备日后查阅和监督检查。
六、培训与宣传
学校应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对食品安全风险的识别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食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通过严格执行本制度,学校食堂将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为师生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就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