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五十中学章程(再修改)】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提升办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现对《合肥市第五十中学章程》进行修订,形成《合肥市第五十中学章程(再修改)》。
本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内部管理的基本依据,体现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目标、组织结构、运行机制以及师生的权利与义务。全文共分为总则、学校性质与任务、管理体制、教育教学管理、教师与学生、校园管理、附则等章节,涵盖了学校运行的各个方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实施内部管理的根本制度。
第二条 合肥市第五十中学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学校以“厚德博学,求实创新”为校训,秉承“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致力于打造优质教育品牌,提升办学水平。
第二章 学校性质与任务
第四条 学校由合肥市人民政府主办,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依法享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实施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开展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育人环境,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第六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条件,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拓展办学渠道,提升办学影响力。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和对外事务。
第八条 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由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社区代表组成,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与监督。
第九条 学校设立教学、德育、后勤、安全等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学校各项工作。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注重教学过程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第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定期开展教学评估与质量分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 学校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积极组织开展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各类教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五章 教师与学生
第十三条 学校依法聘任教师,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支持教师专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第十四条 学校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自律意识。
第六章 校园管理
第十六条 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 学校注重校园文化建设,美化校园环境,营造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育人氛围。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结语:
《合肥市第五十中学章程(再修改)》的出台,标志着学校在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未来,学校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立校的发展思路,不断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打造一所具有示范作用的现代化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