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全称】在司法体系中,高级人民法院(简称“省高院”)是地方司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对全省范围内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以及对下级法院的监督与指导职能。了解“省高院”的全称,有助于更准确地理解其法律地位和职能范围。
一、
“省高院”是“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简称,是中国司法体系中的重要层级之一。每个省份均设有自己的高级人民法院,作为省级司法机关,负责审理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一审案件,同时对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省高院不仅是地方司法的权威机构,也是国家司法体系中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
二、表格展示
项目 | 内容 |
全称 | 省高级人民法院 |
简称 | 省高院 |
法律地位 | 地方司法机关,省级层面 |
职能 | 审理重大、疑难一审案件;监督指导下级法院;处理上诉、申诉案件等 |
设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设立 |
隶属关系 | 受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同时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
作用 | 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法律统一实施,推动法治建设 |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省高院”不仅仅是名称上的缩写,更是司法体系中具有实际意义的法律机构。了解其全称和职能,有助于更好地认识我国司法制度的结构与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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