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类银行账户的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南京理工大学及其下属各二级单位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等。
二、账户开立与变更
1. 开户审批:所有新开设的银行账户必须经过学校财务处审核,并报请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2. 账户信息变更:如需对已有的银行账户进行名称、地址等信息变更时,应提前向财务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账户使用与监管
1. 日常管理:各开户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其名下银行账户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核对账目,确保资金安全。
2. 审批流程:任何涉及大额资金支付的操作都必须按照学校的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
3. 对账制度:每月末,各开户单位须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及交易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财务处。
四、风险防控
1. 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防止舞弊行为发生。
2. 安全措施:加强网上银行系统的安全管理,设置合理的密码策略,定期更换管理员账号信息。
3. 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检查账户管理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五、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南京理工大学财务处负责解释。在此之前发布的相关规定若与此办法冲突,则以本办法为准。
以上就是《南京理工大学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概述。希望全校师生能够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努力维护好学校的财务健康与发展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