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山东省内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住宅小区,包括普通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各类居住性质的物业项目。
二、基本原则
1. 合法合规原则:物业服务收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2. 公开透明原则:所有涉及收费的信息应当公开透明,确保业主能够清楚了解各项费用的具体构成及其标准。
3. 协商一致原则:在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时,应充分考虑业主意见,并与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协商达成共识。
三、收费项目与标准
1. 物业管理费:主要用于支付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成本开支,如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等。
2. 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用于保障电梯、消防系统等公共设施正常运转所需的费用。
3. 能源消耗费:指为提供公共服务所耗用的水电气等资源的实际支出。
4. 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取并专款专用,专门用于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大中修工程。
5. 停车场服务费:对于设有停车场且对外收费的情况,需明确收费标准并公示。
四、监督管理机制
1. 定期检查评估: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将定期对辖区内各物业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其服务质量做出评价。
2. 投诉处理程序:建立完善的投诉受理渠道,及时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
3. 法律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之处,均以本办法为准。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物业管理工作中来,共同营造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
以上就是关于《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概述。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们能够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共同努力打造更加宜居的城市社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