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本制度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师的工作表现,为教师的聘任、晋升、奖惩等提供依据,同时激励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
一、考核原则
1. 全面性原则:考核内容涵盖教师的教学工作、科研能力、师德师风以及对学生的指导等多个方面,力求全面评估教师的整体素质。
2. 公平性原则:在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每位教师都能得到平等对待。
3. 发展性原则:注重教师个人成长与学校发展的结合,鼓励教师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和进步。
4. 动态性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定期调整和完善考核标准及方法。
二、考核内容
1. 教学工作:
- 教学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 授课质量,包括课堂管理、学生反馈等;
- 辅导学生情况,如参加竞赛、指导论文等。
2. 科研能力:
- 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与质量;
- 参与课题研究的情况;
- 获得科研奖项或专利等成果。
3. 师德师风:
-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 对待学生的态度与行为;
- 团队合作精神。
4. 其他贡献:
- 参与学校活动的表现;
- 社会服务与公益活动参与度。
三、考核方式
1. 自我评价:教师需定期提交工作总结和个人发展规划,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材料。
2. 同事互评:通过同行间的交流与讨论,相互学习借鉴,共同进步。
3. 学生评议: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收集学生对教师教学效果的意见和建议。
4. 领导评价:由校方领导根据平时观察及资料审核给出综合评定。
四、结果运用
1. 奖励机制:对于考核优秀的教师给予物质奖励或荣誉称号;
2. 培训机会:为表现突出的教师提供更多外出学习的机会;
3. 岗位调整:对于连续多次考核不合格者,可能面临岗位调整甚至解聘的风险。
五、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并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希望全体教职工能够以积极主动的态度面对考核,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为实现学校的长远发展目标而不懈奋斗!
以上即为我校最新修订的《完整版教师考核评价制度》,请大家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辉煌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