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行和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物资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浪费,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类物资(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办公用品等)的采购计划编制、审批、执行及监督工作。
一、采购计划编制
1. 需求分析: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物资需求,并填写《物资需求申请表》,详细说明所需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及预计使用时间。
2. 预算编制:财务部门结合年度预算对各部门提交的需求进行审核,确保采购活动符合财务规定和预算安排。
3. 计划汇总:由总务科负责汇总各部门上报的需求,综合考虑库存情况、市场供应状况等因素,形成初步采购计划草案。
二、采购计划审批
1. 初审:总务科将初步采购计划提交给分管院长或院长办公会进行审议。
2. 批准执行:经审批通过后,正式下达采购任务书,并明确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供应商选择标准以及合同签订流程等内容。
三、采购实施
1. 招标采购:对于大宗物资和服务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小批量零星采购可采取询价比价等形式。
2. 合同签订: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质量标准、交货期限、付款条件等条款。
3. 验收入库:货物到达后由专业人员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四、监督检查
1. 内部审计:定期开展内部审计,检查是否存在超预算采购、违规操作等问题。
2. 外部监督: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部分重要项目的评审过程,增强透明度。
3. 绩效评估:每年年底对全年物资采购情况进行总结评价,表彰优秀做法,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医院所有。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相关规定时,须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通过建立健全上述制度体系,可以有效规范医院物资采购行为,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同时也有助于防范廉政风险,维护医院良好形象和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