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制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幼儿园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园所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园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本园所有建筑设施、教学场所及相关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
2. 校舍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到责任明确、管理到位、措施有力。
3. 全体教职工应增强安全意识,积极参与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共同营造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
二、组织与职责
1. 幼儿园成立校舍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校舍安全工作。
2. 后勤部门负责日常校舍检查、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校舍结构安全、设施完好。
3. 教师要加强对幼儿的日常行为管理,防止因不当行为造成校舍损坏或安全事故。
三、校舍检查与维护
1. 每学期初、期末对园内所有建筑、门窗、楼梯、走廊、围墙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安排整改,重大问题需立即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燃气管道等,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防止火灾、漏电等事故的发生。
四、应急处理机制
1. 制定校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发生突发性校舍安全事故时,相关人员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疏散师生,保护现场,并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3. 建立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完整。
五、安全宣传教育
1. 定期开展校舍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
2. 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引导其正确使用教室、活动室、厕所等场所,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3. 鼓励家长参与校舍安全管理,形成家园共育的良好氛围。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安全管理要求。
通过建立健全的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升园所安全管理水平,为幼儿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