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体温检测制度-20220611124739】为保障全体幼儿的身体健康与校园安全,根据国家相关防疫政策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幼儿园体温检测制度》,旨在通过科学、规范的体温监测流程,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园内的传播,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园全体幼儿、教职工及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所有进入园区的人员均需按照本制度进行体温检测。
二、检测时间与地点
1. 每日早晨入园时,由保健老师或值班教师对幼儿进行体温测量。
2. 教职工每日上班前需自行测量体温,并记录在个人健康档案中。
3. 园区门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检测工作有序进行。
三、检测方式
1. 幼儿体温检测采用红外线测温仪或水银温度计,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2. 教职工可使用家用电子体温计自行测量,每日向保健室提交体温记录表。
3. 对于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立即进行二次复测,并按应急预案处理。
四、异常情况处理
1. 若发现幼儿或教职工体温超过37.3℃,应立即通知家长或家属,并要求其带离园区,及时就医。
2. 对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进行隔离观察,并做好相关记录。
3. 健康信息应及时上报至园方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保信息透明、及时。
五、日常管理与监督
1. 健康监测工作由保健室统一管理,定期检查体温检测设备的运行情况。
2. 每周对体温检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体温检测相关知识,提高防控意识和操作技能。
六、宣传与教育
1. 通过家长会、宣传栏、微信群等形式,向家长普及体温检测的重要性及相关知识。
2. 在园内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幼儿自我防护意识和良好生活习惯。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幼儿园保健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如遇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通过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制度,我们能够为孩子们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也为构建和谐校园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