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6 14:24:06 栏目:精选知识
您好,今天明明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能领取结婚证吗,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 (1)严重遗传性疾病。
2、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3、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4、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5、 (2)指定传染病。
6、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7、 (3)有关精神病。
8、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9、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10、 对于因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人是否准许结婚,1950年婚姻法曾规定禁止结婚,1980年婚姻法对此未加限制。
11、因此,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不为禁止结婚的条件。
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小伙伴们会喜欢。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