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湖北省内食品检验机构的管理,提升食品安全检测水平,确保食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湖北省范围内从事食品检验活动的各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机构、企业内部实验室以及政府监管部门设立的检验机构。所有涉及食品检验业务的单位均需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开展资质认定及相关工作。
二、申请条件
申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授权能够承担法律责任;
2. 拥有与所从事检验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其专业能力持续更新;
3. 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设施,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4. 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有效运行;
5.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申请流程
(一)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向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申请表》;
2. 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
3. 技术负责人及授权签字人的简历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4. 主要仪器设备清单及其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
5. 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
6. 近期典型检验报告样本;
7. 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形式审查
收到申请后,受理机关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提交材料的形式审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将一次性告知补正意见。
(三)现场评审
通过形式审查后,由专家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架构、人员配置、硬件设施、技术能力等方面。评审结束后,专家组会出具书面评审意见。
四、后续管理
获得资质认定的机构应当定期接受监督审核,以保证其持续符合规定要求。同时,任何变更事项都应及时报备至原审批机关备案。
五、注意事项
1. 所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任何涉密信息;
2. 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可向主管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3. 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撤销其资质认定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附则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未来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或修订,则按最新版本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湖北省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详细说明,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