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和教职工能够按时到岗到位,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以下为具体规定:
一、考勤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职员工及在校学生。
二、考勤时间
1. 教职工: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进行考勤。
2. 学生:根据课程安排,按时参加各类教学活动。
三、考勤方式
1. 教职工:采用电子打卡或签到表登记的方式进行考勤。
2. 学生:通过课堂点名、签到等方式记录出勤情况。
四、请假流程
1. 教职工:如需请假,请提前填写请假单,并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离岗。
2. 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上课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向班主任提交书面申请。
五、迟到与早退处理
1. 教职工:迟到或早退将计入个人绩效考核;累计达到一定次数者将给予警告处分。
2. 学生:迟到或早退将影响学期评优资格;严重者可能受到纪律处分。
六、旷工与缺课处理
1. 教职工:未经批准擅自缺勤视为旷工,按相关规定扣除工资并予以通报批评。
2. 学生:无故缺课将直接影响学习成绩评定,并可能被要求补课或参加额外辅导。
七、监督机制
学校设立专门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并定期公布考勤结果,接受师生监督。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希望通过大家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工作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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